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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违反黄灯信号以教育为主暂不处罚

发表于2013-01-06

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两个新部令自1月1日实施以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从实施一周的效果来看,新规在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交通违法、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

目前,一些群众比较集中地对“闯黄灯”的相关处罚规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此,公安部高度重视,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日前,公安部交管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公安部将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论证,根据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对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形和处罚规定,更好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发表于2013-01-06
说的真好,不顶不行啊..凯迪隔音窗
发表于2013-01-07

确实有很多车 闯黄灯的 现在这么规则订的目的是好的 就是执行起来 有难度

发表于2013-01-07

制定之前 就应该论证好了才对 现在有点自打嘴巴的意思了

发表于2013-01-08

闯黄灯是不处罚呢 不系安全带可不行

发表于2013-01-10

闯黄灯 不惩罚了 发现大伙又都开始闯灯了

发表于2013-01-23

发表于2013-08-01
引用:奋力翱翔在2013-01-07 16:59:31写道:
4楼

制定之前 就应该论证好了才对 现在有点自打嘴巴的意思了  

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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