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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经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滦储出字(2018)第45-2号 | 宗地总面积: | 431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平青大公路东侧、皓盛集团大楼北侧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7.5并且小于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8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5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商务金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8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11618BA0422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该宗地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起始价为楼面地价372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楼面地价每平方米上浮1元的整数倍。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土地竞买人须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及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且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9年02月20日 至 2019年03月12日 到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站(401)室、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5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9年02月20日 至 2019年03月12日 到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站(401)室、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5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3月12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9年03月12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03月14日10时00分 在 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滦州市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商女士
联系电话:0315-503889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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