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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唐山楼市白皮书政策篇:楼市调控不停歇

来源:房天下 2017-12-27 16:57:00

[摘要] 2017为给“狂热”的楼市降温,各地 纷纷出台一系列的政策“组合拳”,“限”字成为2017年楼市关键词;唐山本地楼市同样精彩不断,4月份开始,限购政策相继推出,限购时代的到来。

纵观2017年楼市政策,"限购、限售"成为主腔调。自3月以来,一场"严"的楼市调控风暴席卷,数十个城市出台了上百次房地产调控政策。可以说,2017年上半年,是 中国楼市调控政策发布 密集的一次。分析人士表示:目前的楼市开启“五限时代”,即限购、限贷、限价、限售、限商。调控重点在从交易环节向持有环节转移,这也意味着住房限售已经成为新一轮楼市调控的“标配”。

唐山本地楼市同样精彩不断,4月份开始,限购政策相继推出,限购时代的到来,对于唐山产品升级起到了很好的推波助澜的作用。

唐山政策关键词:限购、公积金、城南经济开发区、南湖崛起

1月3日 唐山 区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

自2017年1月3日起,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不动产实施统一登记,房屋土地登记核发一本证书,不再分别登记、办证。2017年1月3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证明继续有效,不变不换,在以后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证。

1月16日 唐山暂停办理贷款购房首付提取公积金业务

当前,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国内众多住房公积金管理 因资金紧张,职工贷款发放已需轮候6个月办理。为确保我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正常发放,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作用,结合我市实际, 决定暂停办理贷款购房首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4月14日 唐山限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唐山市人民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宣布唐山将实行住房限购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 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上签约时间为准),暂不得在 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5月18日 限购升级唐山本市户籍限购2套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在我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所称住房均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我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以上范围内向其售房。

5月22日 南湖崛起——定位唐山城市新

5月22日唐山城乡规划局网站发布了一重大消息《唐山南湖 商务区核心区设计方案公开征集公告》,这标志着唐山南湖 商务区核心区将要建设在南湖区域。唐山南湖 商务区核心区,作为传承历史文化,体现城市文明的重要节点,是核心城市职能、城市景观和生态维护的重要承载区域。核心区的建设可提升城 区重要节点的精细化程度,保障城市主要公共空间地段的景观提升、功能组合、交通梳理和肌理缝合,成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着力点和先行区。

7月1日 唐山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调整

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不超过唐山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968元的3倍,即 14904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576元。缴存基数暂按2016年度我市工资标准1650元执行(劳动部门公布2017年工资标准后则按新的标准执行)。缴存基数低于我市工资标准的按工资标准执行。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实现异地转移

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全面投入使用,使住房公积金在范围内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该平台除了能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安全、快捷地转移外,还实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业务信息的接续,有利于转入地住房公积金 及时为职工提供贷款、提取等相关服务,充分保障了职工权益,有助于更好地为农民工等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 

11月27日 城南经济开发区获批2017年全省 省级经济开发区

唐山城南经济开发区于11月27日正式获得省 批复,成为2017年全省 一家获批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城南经济开发区将在3-5年内,实现产业项目入驻率80%以上,固定资产 200亿元以上,税收20亿元以上,建成 。城南经济开发区的加快建设,是路南区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的现实举措。目前各项建设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征收搬迁工作全力推进,截止目前稻地镇已签约118宅,女织寨乡的签约工作也即将启动;在招商引资方面,中铁未来动力城、港华新能源分布等10个项目将于近期签约落地。 

唐山市城乡规划局网站12月29日发布了唐山市《路南区稻地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方案公示 ,此镇区定位为: 城区南部门户特色风貌小镇;城南经济开发区生活配套服务区;稻地镇综合服务 ;宜居宜业的新市镇。

政策一览:

2月4日 首部国土规划纲要控制城镇空间

国务院印发《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加快构建"安全、和谐、开放、协调、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国土"的总体目标。要求到2030年,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断优化,整体竞争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土开发强度不超过4.62%,城镇空间控制在11.67万平方千米以内。

2月13日 重磅消息突袭楼市 这16个城市被套上"紧箍咒"

中国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通过官方微信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以下简称“4号文”),对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于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16个热点城市普通住宅地产项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等行为进行了规范。

3月15日 房屋70年产权可续期 无需申请

李克强:中国有句古话,有恒产者有恒心。群众对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问题普遍关心可以理解。国务院已经要求有关部门作了回应,就是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

3月29日 整治房企和中介操纵价格等违规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召开了关于加强市场 、整顿规范中介销售行为的电视电话会议。会上,住建部要求各地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三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二是造谣生事,误导市场预期;三是提供虚假证明,扰乱市场秩序。

4月1日 千年大计落雄安 新区成立惊众人

中共 、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 作出的一项重大的历史性战略选择,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意义的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

4月27日 多地银行暂停商住房抵押贷款

4月份,各地商住房调控持续加码。有报道称,目前北京各银行商住房全部暂停抵押;广州多家银行也不能做商住房抵押贷款。有关 分析认为,银行暂停抵押这是对商住房调控的一个补充性政策,暂停也充分说明了政策收紧的导向。

5月1日 停发房产证 换成不动产权证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5月1日起 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旧的房产证并非一定要换“新证”。只要市民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的需要,就不需要换证,原来的房产证继续有效。没有规定要在一定期限内“换证”,也不需要在没有发生产权变更时自行到不动产登记 登记,以后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将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6月24日 人大常委:房产税立法已列入预备级论证、研究阶段

"第十一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国际高峰论坛(2017)暨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指数发布会"在北京举行。记者在会议现场了解到,《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和《房地产税法》立法已经列入预备级论证、研究阶段,但相关立法工作不会在今年完成,可能要持续到明后年。

7月1日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成并全面投入使用

为适应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流动,跨城市转移接续住房公积金的业务需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发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2017年6月末, 住房公积金管理 全部接入平台,自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平台办理。

7月20日 九部委发文加快发展租赁市场 广深等12城为首批试点

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广州、深圳、南京等12个城市成为首批试点。

8月28日 集体建设用地可建租赁房 京沪等13个城成首批试点

中国国土资源部发布公告称,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地方自愿,确定 批在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这13个城市为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

8月30日 国土部:持续加强房地产用地管控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8月30日~31日,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会议在苏州召开,会议要求,聚焦节约集约用地和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设两条业务主线,深化改革,创新土地利用管理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9月7日 国土资源部对不动产登记乱收费说“不”

针对不动产登记中个别地方出现重复测绘、额外收费等问题,9月,国土资源部要求加以规范,不得违规乱收费,增加申请人负担。国土资源部地籍司(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各地积极推进权籍调查,有效保障了不动产登记制度落地实施。

9月20日 国土部、住建部: 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20日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针对目前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加强 ,共同协商推动地方 依法合规分类妥善处理,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10月25日 发改委、住建部部署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部署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11月1日 住建税务部门加强信息共享

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信息共享深化业务协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信息与涉税信息共享,税务部门可直接调用共享信息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并推行跨部门业务联办,实现交易和办税资料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次办证。

11月3日 楼市重磅!租房可贷款了,利率甚至比买房低!

建行携11家企事业单位在深圳举行住房租赁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发布首款个人住房租赁贷款产品,宣布进军住房长租市场,鼓励租赁贷款。

11月17日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交叉工作方案》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交叉工作方案》,将重点对北京、南京、苏州、杭州、嘉兴、合肥、济南、青岛、郑州、长沙、广州、佛山、海口、三亚、西安进行交叉检查。据相关人士介绍,此次检查不再由地方自行检查,而是由其他省份相关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12月1日 我国将在15个城市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

12月1日,住建部召开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住建部表示,为更好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在广州等15个城市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12月7日 又一利好消息!国家将允许深度贫困地区灵活使用宅基地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国土部印发了《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未来将允许深度贫困地区灵活使用宅基地。

12月18日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经济工作会议于12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

12月20日 财政部部长肖捷: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财政部部长肖捷20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指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12月23日 明年将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

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明年将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 。同时,首提县城楼市去库存,强调:“库存仍然较多的部分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要继续做好去库存工作。

12月26日 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

很多购房者,都曾遇到这样的尴尬:明明有公积金,可以办理低利率贷款,但楼盘开发商为了回款快,就是不让你用。针对这一现象,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开发商不得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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