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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丈夫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如何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

发表于2016-06-29
标签:夫妻 丈夫 房屋 房产登记 共同财产 

    中国式结婚最注重的就是房子,结了婚最注重的就是财产,生怕哪天掰了不至于身无分文,其实这也可以理解的,好多都关注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一下。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但有约定的除外。意思就是说对共同财产可以约定,不需要公证。公证了只能说明比约定的效力更高一些。唯一的好处是可以作为证据直接适用。不用另外举证说明了。    但是,即使约定了,你也只能取得房屋的一半财产权,并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要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房屋的产权登记簿上得有你的名字才行。既然你丈夫同意把房屋列入共同财产,那你们就去房产登记部门做房产的变更登记,把你列为房屋的共有人。这样,你也不用去办理公证手续什么的了。直接就把房屋作为共有财产了。   需要说明的是,前面即使有了房屋共有的约定,只要房产登记簿上不是你的名字,最后打官司是很难举证的。毕竟房屋属于不动产,有着登记的特殊规定。只要房证上有你的名字,你直接就把财产权变成了你的物权。

发表于2016-06-29

其实还是比较麻烦的,倒不如领结婚证后再买房,更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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