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上一页
/2页

主题: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啦,以前交的公积金可以用了

发表于2014-10-14

之前在外地上班,公司给交了住房公积金,当时还没有买房的打算呢,就没把这事当回事

现在定居唐山了,想在这买房,异地的公积金也不能用,真心心窄啊

近期出台了最新的政策

看看吧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10月9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明确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保险等收费项目被取消。

 

要是这样的话,之前的公积金还是能用的

就是不知道转移的手续好不好办

现在是想着把他转过来接上我现在的公积金

这样算来的话,还能多贷点款

少点压力

发表于2014-10-14
home我来了,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啦,以前交的公积金可以用了”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10-14

唐山是不是不让混合贷款呢啊 不方便啊

发表于2014-10-14

太好了啊 这样的话去外地工作也可以直接迁过来了

发表于2014-10-14

这样的政策还是不错的

发表于2014-10-14

你如果结束了外地的工作 可以把公积金取回来吧

发表于2014-10-14

异地互认的政策还是满足了一大批的人啊

发表于2014-10-14
引用:你的男闺蜜在2014-10-14 16:11:27写道:
3楼

唐山是不是不让混合贷款呢啊 不方便啊

 额 说的是公积金 这个混合贷款还不知道呢吧

发表于2014-10-14

针对这些漂浮不定的小伙伴们

发表于2014-10-14
引用:巴布奔在2014-10-14 16:13:41写道:
7楼

异地互认的政策还是满足了一大批的人啊

 嗯 不然也就是白搭了呗 这样大家的利益还能转移呢

上一页|1|2|上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