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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住房公积金管理再也不能“村村点火”

发表于2014-07-12

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各自为政、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一些地方机构改革不到位,暗藏隐患。存在机构冗杂、资源浪费、管理混乱等问题。尤其是,各地自行开发的公积金管理系统达数百套,但要想全国汇总一个数据都很难。

全国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陷入割据状态,山头林立,各行其是,乱象丛生,令人忧虑。

早在2002年,国务院修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就明确规定,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实行统一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然而,时至今日,还有264个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省直、区县、行业分在“顽强”地独立运转,没有改革归并到位。这是有法不依、有令不行,也可以说是一种贯彻失职。这种贯彻失职成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割据的主要肇因。

目前,全国有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606个,可这些机构有公积金管理系统几百套,几乎到了“人手一套”的密集程度,且每套系统的开发维护费用不菲,构成了严重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令人闹心的是,这些昂贵的系统竟然大都五花八门,是“三无”产品,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数据标准、接口标准,导致信息难以共享。信息割据拖慢了数据运行的效率,增加了数据运行的成本。信息割据也意味着信息的闭塞,不利于有关部门、缴纳人以及公众的监督管理,却有利于一些违规问题的滋生和长期存在,在这种环境下,公积金容易变成“乱积金”——调查发现,在部分行业和区县分存在超标准缴纳、账实不符、资金混用、挪用,甚至空账运转等问题。显然,信息割据加大了公积金运行的风险。

住房公积金数量庞大,关乎民众切身利益,对住房公积金必须要严管,而消除公积金管理的割据状态则是严管的必要前提。笔者以为,政府有必要进一步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公积金管理的统一性提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再也不能“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了,我们必须明确住房公积金统一管理的时限,该撤并的要撤并,该规范的要规范,按照“统一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系统(即便系统有差异也应该能与其他系统的数据兼容互通)、统一数据备份,统一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积金管理模式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对此,很多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内人士都有强烈的共识,下一步,就看政府推进此项工作的决心和力度有多大了。


发表于2014-07-12

住房公积金管理还存在很大的问题

发表于2014-07-12

管理不善才导致现在的很多问题,一定要加强管理

发表于2014-07-12

应该多找一些专业人士来管理基金

发表于2014-07-12

这些基金的运作一定要保守些,决不能冒险

发表于2014-07-12

好好管理吧,否则以后问题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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