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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式买房你中招了吗???

发表于2015-03-18

我想各位跟我一样都是 这样的  希望买房自己安家  以后留给孩子 但是好像这就是我们中招了

大家一起看看吧

中国式买房,从写名字开始,首付、贷款、还贷、出售、传承,都有一本理财经。但房产证写子女名,未必好。

第一: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如果孩子和父母没有共有房产,即父母房产证上没有孩子的名字,那么孩子成年后购买首套房时,按照政策首付三成,并可享受首套优惠房贷利率。如果孩子在限购政策出台前、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不超过2套,根据政策,成年后可独立购买1套住房。

第二:孩子婚后买家庭第二套房时可能交房产税。比如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2套房产,每套面积在90平方米,如果房产份额事先不做约定的话,默认每人三分之一份额,即孩子名下已经有60平方米房产。成年后孩子以自己名义购买首套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按照政策,首套房无论面积多大,都不计征房产税。

第三:孩子如婚后发生意外,配偶有权继承婚前财产。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孩子名下的房产也将作为遗产分割和继承。

有没有化解之招?

一是可以作公证,约定子女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的房产,在父母生前,权益属于父母所有。

二是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做房产份额变更,减少子女名下的房产份额,最少可变更为1%。这样,即使子女成年后以自己名义所购房产超标,需要征收房产税时,至少和父母共有的房产部分,计税量将极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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