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网友打电话说是这周签协议哦,利率4.6,通知下大家

发表于2012-09-18
哦!希望是从交钱开始算起啊!
发表于2012-09-18
按道理应该是从交钱日期到签定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吧!
发表于2012-09-18
引用:河谷露露在2012-09-18 15:42:26写道:原帖
应该是这种情况吧!当初买房的时候,人家开发商告诉咱是在12年年底交房,如果12年年底如期交房人家就不存在违约,但是按照现有情况是严重交不了房的,开发商把交房日期推迟到14年年底,也就是说在12年年底交不了房才算开发商违约,给咱们违约补偿好像是12年年底到交房日这段时间的补偿吧???
 
 协议没有法律效益
发表于2012-09-18
说是过两天回给咱们打电话的,倒时候去就行了
发表于2012-09-18
到现在还没有开工,也不知道2014年底到底能不能交房。如果交不了房,也就是说接着给利息呗
发表于2012-09-18
有一部分是从交钱就开始给利息的。
发表于2012-09-18
那就好
发表于2012-09-18
在选房换协议的时候只给把利息给业主了,九十的给了两万。
发表于2012-09-18
咱们这协议是从选房的时候开始给,也就是去年九月份,这样感觉不公平。
发表于2012-09-18
到时候可以问问啊